在创业融资过程中,投资人与创始人签订的协议里常暗藏股份回购条款。当投资人要求回购股份时,创始人需冷静应对,从法律层面妥善处理,以维护自身及公司权益。
首先,创始人要仔细审查投资协议中关于股份回购的条款约定,确认其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需意思表示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及公序良俗。若回购条款存在欺诈、胁迫、重大误解等情形,或约定内容违背公平原则,创始人可主张条款无效或可撤销。
同时,明确回购条款的触发条件至关重要。常见的触发条件包括公司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完成上市、业绩未达目标、创始人出现重大违约行为等。创始人需仔细核对实际情况与触发条件是否吻合。若公司虽未上市,但因不可抗力因素(如行业政策突变、重大自然灾害)导致上市进程受阻,创始人可与投资人协商,说明情况并非公司主观故意或可控,争取对方理解,避免触发回购。
若回购条款合法有效且触发条件成立,创始人需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全面评估。这包括公司的现金流、资产负债情况、盈利能力等。若公司资金充裕,具备足够的现金流和资产储备来履行回购义务,创始人可按照协议约定,与投资人协商确定回购价格、支付方式及时间节点等细节,以和平方式解决纠纷。
但现实中,许多创业公司在发展过程中面临资金紧张局面,难以一次性支付高额回购款。此时,创始人应积极与投资人沟通,提出分期支付、以公司股权或资产折抵部分回购款等灵活解决方案。例如,若公司拥有一项具有潜力的知识产权或核心业务,创始人可提议将这部分资产作价转让给投资人,以抵消部分回购款,同时保留公司继续发展的核心资源。
当与投资人无法就回购事宜达成一致时,创始人可借助法律手段维护权益。一方面,可委托专业律师对回购条款进行深入分析,寻找条款漏洞或对方违约证据,通过法律诉讼或仲裁争取更有利的解决方案。
另一方面,在诉讼或仲裁过程中,创始人仍应保持与投资人的沟通渠道畅通,积极参与调解,争取达成和解协议。毕竟,诉讼或仲裁程序耗时费力,且可能对公司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和解既能解决纠纷,又有利于双方后续合作或公司长远发展。
面对投资人要求回购股份,创始人需以法律为准绳,全面分析条款效力、公司实力,灵活运用谈判协商与法律程序,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为公司争取最大利益和发展空间。
有问题,找航程,航程律师事务所为您保驾护航!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