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协议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对财产归属、管理、使用及分割等事项作出的约定,具有明确的法律效力。然而,若协议内容或形式存在瑕疵,即使经过公证,仍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
一、婚内财产协议无效的核心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以下情形可能导致协议无效:
内容违法:约定限制一方婚姻自由(如“谁提离婚谁净身出户”)或逃避债务;
处分他人财产:未经同意擅自处置子女、父母或第三方的财产;
显失公平:一方利用优势地位或对方缺乏经验,导致利益严重失衡;
未明确约定:财产范围模糊(如“部分财产”“大部分存款”等表述不清);
存在欺诈、胁迫:协议非双方真实意思表示。
二、公证前的关键准备:确保协议合法有效
公证仅为协议的形式增强手段,若内容本身违法或存在瑕疵,公证无法补救。因此,需提前完成以下步骤:
合法性审查
避免限制离婚自由条款,例如“不得提出离婚”“离婚时放弃财产”等;
不得约定逃避债务,如将夫妻共同债务转移给一方;
明确财产范围,需列明具体财产信息(如房产地址、车辆型号、账户号码等)。
明确财产归属
区分婚前财产与婚后财产,避免混淆;
对未来可能取得的财产(如继承、投资收益)需明确归属;
若涉及股权、知识产权等复杂资产,建议委托专业机构评估。
公平性保障
避免一方因经济依赖、疾病或缺乏法律认知而签署显失公平的协议;
若协议涉及重大利益调整,建议双方独立咨询律师。
书面化与公证申请
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亲笔签名;
申请公证时,需提交财产权属证明(如房产证、银行流水)、身份证明及婚姻关系证明。
三、公证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选择公证机构
优先选取具备婚姻财产公证经验的机构;
避免通过非正规渠道办理,防止程序瑕疵。
公证员审查重点
公证员需核实双方身份、婚姻状况及财产权属;
对协议内容进行合法性审查,必要时要求修改条款;
通过询问笔录确认双方对协议内容的理解及自愿性。
公证文书内容
明确记载财产清单、归属约定及生效条件;
附双方签字、公证员签名及公证处盖章;
保留公证文书原件及缴费凭证。
四、协议无效后的救济途径
若协议被认定无效,可通过以下方式补救:
协商修订:重新协商合法条款并再次公证;
诉讼确认: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协议效力,需提供证据证明协议合法性;
补充证据:若因程序瑕疵(如代签、未公证关键条款),可补充证据链。
婚内财产协议公证的有效性建立在内容合法、程序合规的基础之上。通过提前审查法律风险、明确财产细节、保障双方公平协商,并结合公证的权威确认,可最大限度避免协议无效风险。在涉及重大财产利益时,建议由法律专业人士全程指导,确保协议既符合法律要求,又能平衡双方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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