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打官司时,如果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应对:
一、明确起诉条件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即使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但只要满足其他起诉条件,仍然可以提起诉讼。
二、获取对方身份信息的方法
委托律师查询:
可以委托律师到被告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查询对方的身份信息。律师在出示律师证并说明查询目的后,通常可以获得相关部门的协助。
法院出具证明查询:
可以向法院申请出具相关证明,然后携带该证明文件到被告户籍地派出所申请查询。这种方法同样需要依赖法院和派出所的协助。
法院指派书记员查询:
部分法院会指派书记员统一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身份信息。这种方法减轻了原告的负担,但具体实施可能因地区而异。
补正被告信息:
如果原告提交的起诉状中列写的被告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原告进行补正。在补正过程中,原告可以进一步搜集和提供被告的其他身份信息。
立案后申请法院调取信息:
如果知道的信息较少,但仍想尽快立案,可以在立案后申请法院调取相关信息。例如,可以申请法院调取银行信息,银行的信息中通常会包含身份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等。
三、注意事项
在起诉前,应确保已收集到足够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
如果无法获取对方的身份证号,但其他信息足以使被告与他人相区别(如姓名、住所等),法院应当依法登记立案。
如果法院认为原告提交的信息不足以认定明确的被告,会告知原告进行补正。在补正后仍不能确定明确被告的情况下,法院会裁定不予受理。
所以说,不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并不构成起诉的障碍。通过合法途径获取对方身份信息后,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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