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推广触犯了什么法律?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推广,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
一、肖像权的基本定义
肖像权是自然人享有的重要人格权之一,它体现了自然人的人格利益和财产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
二、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的违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此,未经肖像权人同意,擅自使用其肖像进行商业推广,显然违反了这一法律规定。
三、商业推广中肖像权侵权的认定
在商业推广中,使用他人肖像的行为通常被视为具有营利性质。这种以营利为目的的使用行为,更容易被认定为侵权。具体而言,如果未经肖像权人同意,在网络店铺、广告、产品包装等商业场合中使用其肖像,用于推销商品或服务,就可能构成侵权。
四、法律责任
对于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推广的行为,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可能包括:
停止侵权行为:侵权人应立即停止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进行商业推广。
赔偿损失:如果侵权行为给肖像权人造成了经济损失或精神损害,侵权人应依法赔偿。赔偿数额通常根据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范围、获益情况以及肖像权人的商业授权收益、取证成本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
赔礼道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条第一款的规定,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因此,侵权人可能需要在适当范围内向肖像权人赔礼道歉。
为避免触犯法律并尊重他人的肖像权,建议在进行商业推广时务必获得肖像权人的明确许可。同时,肖像权人也应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发现侵权行为后要及时固定证据并寻求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肖像进行商业推广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的相关规定,并可能面临停止侵权行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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