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程律师事务所|旅游区扩建占用农民耕地违法吗?

发布时间:2024-06-17人气:88

随着时代的发展,旅游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的一部分。很多景区为吸引更多的游客,会在原有的基础上选择扩建。有些旅游区扩建时会占用农民耕地,那么,这种行为违法吗?

 

您的问题,航程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关于旅游区扩建占用农民耕地是否违法,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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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按照国务院规定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或者其授权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外,将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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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可见,旅游区扩建时想要占用农民耕地,只有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依法办理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并且符合有关的规划要求。那么,这种行为就是合法的。

 

如果旅游区扩建时占用的农民耕地并没有经过相关法律的允许,也没有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这种占用耕地行为则是违法的。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 

 

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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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所以说,旅游区扩建占用农民耕地需要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确保合法合规,并给予农民合理的补偿,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有问题,找航程,航程律师事务所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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