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航程律师事务所|借钱3年以上,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发布时间:2023-08-21人气:38

在现代社会中,很多人都避免不了金钱方面的往来。亲戚朋友一时的囊中羞涩,找你借钱,相信很多人都会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将钱借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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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兄弟明算账,在借钱时写上借条,可有效地避免日后纠纷。可债权人就算手握借条,等到了债务人该还钱的日期,债务人却没有还钱,债权人出于面子、忘记这笔钱等等原因,一直没有找债务人要钱。那么,如果借出去的钱已经超过3年,就算有借条,还具有法律效力吗?

您的问题,吉林航程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有关规定来看,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借钱超过三年,虽然仍然具有法律效力,但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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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八十九条 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第一百九十二条 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的,义务人可以提出不履行义务的抗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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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后,义务人同意履行的,不得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抗辩;义务人已经自愿履行的,不得请求返还。

那么,超过诉讼时效的债务怎么处理?

第一,争取债务人自愿还款。通过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实现债务人还款的目的。根据法律规定,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双方就原债务达成还款协议,属于新的债权、债务关系,该还款协议应该受到法律保护。

第二,保留债务人同意履行的证据,可以请有关单证见证,对债务人同意履行的电话记录、录音、录像等进行保留。债务人对债权表示承认、请求延期履行、支付利息等都表示同意履行义务。

有法律问题找航程,吉林航程律师事务所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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