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联网浪潮的席卷下,网络直播行业异军突起,成为大众娱乐消遣的新宠。然而,未成年人沉迷直播并大额打赏主播的现象频发,引发了诸多家庭矛盾与社会争议。
那么,未成人直播打赏,能要求平台退款吗?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界定,为解决此类纠纷提供了根本遵循。《民法典》明确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这意味着,这一年龄段的孩子缺乏对直播打赏行为的认知与判断能力,无法理解打赏行为背后所涉及的经济利益和法律后果。
比如,一名六岁的儿童用家长手机在直播平台给主播刷了巨额礼物,从法律角度而言,这一打赏行为自始无效,家长有权要求平台全额退还款项,平台必须无条件配合。
八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他们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经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对于直播打赏这类大额消费行为,通常超出了其年龄、智力所能理解与控制的范围。除非打赏金额与其日常生活、学习等需求相关且数额较小,否则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该打赏行为效力待定。若家长明确表示不追认,平台就应当退还相应款项。
例如,一名初中生用压岁钱打赏主播几百元,数额相对较小且符合其年龄段的消费习惯,可能被认定为有效;但若其未经家长同意,用家庭积蓄中的数万元打赏,家长拒绝追认后,平台退款便成为法定义务。
在司法实践中,也充分体现了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曾发布典型案例,明确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可以退还。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综合考虑未成年人的年龄、打赏金额、家庭经济状况以及平台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等因素。若平台未采取有效措施识别未成年人身份、限制未成年人消费,或者存在诱导打赏等不当行为,将承担更重的退款责任。
当然,家长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家长应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引导,帮助其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和价值观;妥善保管好自己的支付密码等重要信息,避免孩子轻易进行大额消费。同时,在发现孩子有直播打赏行为后,要及时收集证据,如打赏记录、聊天记录等,以便在要求平台退款时提供有力支持。
未成年人直播打赏并非“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简单交易,法律为未成年人权益撑起了保护伞。平台、家长和社会各界应共同努力,构建一个健康、安全的网络直播环境,让未成年人在享受网络乐趣的同时,远离不合理的消费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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