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区内播放高音量音乐,若产生的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可能触犯《民法典》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首先,按照国家规定,居民住宅区内的噪声标准白天是50分贝以下,夜间在40分贝以下。若放音乐产生的声音超过这一标准,则被视为扰民,可能构成违法行为。
《中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对于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执行政府依法实施的应急处置措施和其他管理措施,业主应当依法予以配合。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任意弃置垃圾、排放污染物或者噪声、违反规定饲养动物、违章搭建、侵占通道、拒付物业费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依照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也就是说,业主在社区内的行为,包括放音乐,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影响他人的正常生活。
其次,如果放音乐产生的噪声超过规定标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若社区内放音乐扰民且拒不改正,将可能面临罚款的处罚。
所以说,在社区内播放高音量音乐,若超过国家规定的噪声标准,可能触犯《民法典》中关于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规定,以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建议居民在社区内活动时,应尊重他人的权益,避免产生过大的噪声,共同维护和谐的社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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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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