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盗版书籍和音像制品触犯了什么法律?销售盗版书籍和音像制品触犯了《刑法》中关于侵犯著作权和销售侵权复制品的法律规定,以及《著作权法》中关于侵犯著作权行为的禁止性规定。
一、《刑法》相关规定
侵犯著作权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的。
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
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的。
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
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的。
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
注意,销售盗版书籍和音像制品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视为上述规定中的“复制发行”行为的一种,因此可能构成侵犯著作权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销售侵权复制品罪】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关于销售盗版书籍和音像制品是构成侵犯著作权罪还是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司法界已有定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实际判例,销售盗版书籍和音像制品的行为通常被视为侵犯著作权罪,而非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二、《著作权法》相关规定
根据《著作权法》中的规定,对于出版、售卖盗版书籍的企业和行为,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无害化销毁处理侵权复制品以及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
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并处违法经营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违法经营额难以计算或者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并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销售盗版书籍和音像制品不仅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秩序。因此,建议相关行为人停止违法犯罪行为,尊重知识产权,选择正版产品进行销售。同时,消费者也应积极支持正版,共同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有问题,找航程,航程律师事务所为您保驾护航!
管理员
该内容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