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程律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期限是多久?

发布时间:2024-08-04人气:30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制作期限是多久?您的问题,航程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制作期限根据交通事故的复杂性和是否需要检验、鉴定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其制作期限可以归纳如下:

 

无需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需要检验、鉴定的交通事故: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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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情况的交通事故:

 

对于重大复杂的交通事故,交警部门应当在73天内作出责任认定书。如果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情况,则应当在98天内作出。

 

交通肇事逃逸案件:

 

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这些期限的规定主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能够及时、准确地完成交通事故的调查和认定工作,为当事人提供合法、公正的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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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期限仅供参考,具体案件的处理时间可能会因实际情况而有所变化。例如,如果交通事故涉及多方当事人、证据收集困难或需要进行多次检验、鉴定等,都可能导致认定书的制作时间延长。

 

此外,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可以在收到认定书后三日内向作出认定书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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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适用法律是否正确;

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是否公正;

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及认定程序是否合法。

复核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形式,但当事人提出要求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集各方当事人到场,听取各方意见。复核审查期间,任何一方当事人就该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经法院受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终止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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